1、专利的概念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按《专利法》规定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专利的分类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发明的概念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方法发明包括: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
4、实用新型的概念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5、外观设计的概念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6、专利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7、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8、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9、合作发明或委托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10、专利申请在先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11、同样的专利同一天申请的处理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一天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协商解决;如果有一方拒绝协商,另一方也不授予专利,即协商不成,都不授予专利权。
12、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3、专利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
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形式或未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4、专利转让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
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
第四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转让文件递交给国家专利局。
第五步:等待专利转让结果。
15、专利转让注意事项
(1)客观评估的专利价值。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受让人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16、专利权的排他效力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7、专利权的许可
《专利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18、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的共有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19、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20、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专利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21、专利的抵触申请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这两种情况的专利申请属于抵触申请。
22、专利新颖性的宽限期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3、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24、专利的申请途径
专利申请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二是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或便民窗口办理。
25、申请专利的时机
我国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一样都实行申请在先的原则。最好在发明创造基本完成,发明构思基本成熟和完整,请求保护的范围比较明确时,就立刻提出专利申请。不要等样品生产制造出来或等对该发明创造做出成果鉴定后才去申请专利。
26、什么技术适合申请专利保护
申请专利是企业保护自己的产品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免除他人仿冒之苦,垄断市场的行之有效的办法。然而,有利就有弊。因为一旦申请专利,就必须公开技术成果的全部技术资料,从这个角度而言就是丧失秘密。所以,对于技术成果,采取什么方式进行保护,不能一概而论,不要一刀切,而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成果的技术难易,深思熟虑后再做出决定。技术上有可能被竞争对手破解攻克的智力成果,就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技术上十分先进,在相当长时间内都难以被竞争对手破解攻克的技术成果,不妨采取技术保密的方式。
27、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8、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29、专利申请日的确立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30、专利优先权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外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
31、专利的单一性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2、专利单一性原则的作用
(1)合案申请,节约经费;将多个具有共同特定技术特征的专利合案申请在一份专利中,大幅降低专利申请费用。
(2)分案申请,保护不同发明;在专利获得授权阶段,将包含在最初提交文本中但不符合单一性的发明内容提出新的专利申请,可以享有原专利申请日,保护发明内容。
33、符合专利单一性的主要情形
(1)两项以上产品或者方法的同类发明;
(2)产品和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发明;
(3)产品和该产品的用途的发明;
(4)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和该产品的用途的发明;
(5)产品、专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发明;
(6)方法和为实施该方法而专门设计的设备的发明。
34、专利审查意见答复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是指专利申请提交后,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过程中,由于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或问题陈述答复意见或对申请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指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35、专利的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36、专利无效宣告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37、专利无效宣告答辩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可在限定期限内作出无效宣告答辩。
38、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9、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是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当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据此可以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一般在上述涉及“程序中止”事务时,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40、专利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41、专利年费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除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外,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
42、专利申请所需时间
从申请到授权,发明专利要2年左右;实用新型专利7-14个月;外观设计专利4-8个月。
43、专利著录项目变更
专利著录项目包括:申请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分类号、优先权事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事项等等。著录变更即为专利相关的变更项目,专利转让也属于专利的著录项目变更其中一项。
44、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的类型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
(2)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
(3)发明人变更;
(4)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变更;
(5)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国籍变更。
45、专利费减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指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
46、专利费减可减缴的费用种类
(1)专利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专利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4)专利复审费。
47、申请专利费减的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费减: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申请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应该分别满足上面的条件之一。
48、专利费减力度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应缴收费的85%,即仅需缴纳应缴收费的1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应缴收费的70%,即仅需缴纳应缴收费的15%。
49、专利费减所需材料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50、三种专利的保护力度差异
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大、诉讼程序简单、赔偿金额大;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力相对发明专利较弱、诉讼程序复杂、赔偿金额相对较小;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力度相对发明专利较弱、保护范围窄、赔偿金额相对较小。
51、专利带来的直接经济利益
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专利许可和专利转让的方式来直接获取经济利益。
52、专利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是指说明要求专利保护范围的专利申请文件。
53、专利权利要求书的特征
(1)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限;
(2)判定他人是否侵权,也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依据;
(3)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的核心文件。
54、专利初步审查
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55、专利形式审查
主要是审查各种申请文件是否齐备,是否使用了规定的格式,文件撰写是否使用了规定的形式等,形式审查这部分内容不涉及技术内容。
56、专利实质审查
主要审查专利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所规定授予专利的条件;是否属于最先申请的人等。
57、专利权的排他性
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就是除了法律排除的情况对专利实行垄断。
58、专利权的时间性
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59、专利权的地域性
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
60、专利的权利
(1)实施许可权: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2)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让并收取专利转让费。
(3)标示权: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61、专利权人的义务
62、专利强制许可
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被许可人应合理给专利权人支付专利许可费。
63、专利强制许可的目的
专利强制许可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64、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65、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有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66、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类型
(一)直接侵权行为: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1、假冒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冒充专利的行为: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1)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此时受让人若利用了该项专利技术制造了专利产品,那么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2)其他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67、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人许可过后使用专利权的行为。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使用该专利所保护的发明创造的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中有使用了我国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68、专利被侵权处理办法
被侵犯专利权时应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69、侵犯专利权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70、侵犯专利权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71、侵犯专利权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72、侵犯专利权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73、专利制度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
专利制度的特点是,国家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发明创造,即通过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换取发明人向社会公开其发明创造的内容;数百年的专利历史表明,专利制度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专利制度能够鼓励专利权人主动实施其专利技术;
(2)专利制度为他人实施专利技术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3)专利制度有利于从外国引进先进科学技术,也有利于我国的先进科学技术走向世界,从而促进发明创造的国际推广应用。
74、专利的保密审查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密专利。
75、PCT国际专利申请
76、PCT国际专利申请的优势
(1)只需要一份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2)省时&节省费用(某些国家对国际专利申请的国家费用比普通申请要低)。
(3)会得到一份高质量的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提高专利含金量。
(4)国际专利申请的语言可以是中文、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等。
77、PCT国际申请需要的材料
(1)委托书;
(2)专利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
(3)发明人姓名、地址、邮编;
(4)中国申请受理书;
(5)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
78、软件专利
是指通过申请专利对软件的设计思想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而非对软件本身进行的保护。在我国,软件专利的起步时间比较晚。因为在2006年之前,基本上不批准软件专利,而必须软件与硬件结合后才能申请专利。随着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的发展,我国的专利审查制度也不断更新,软件的设计思想本身已经被允许单独申请专利,而不再要求必须与硬件结合。
79、GUI外观设计专利
GUI指一般是指在产品显示装置上以图形方式显示的界面;GUI外观设计专利是含有图形用户界面(GUI)的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外观设计,必须既有界面又有产品。
80、申请专利时是否必须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自己办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在中国大陆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必须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81、选择通过专利代理机构来申请专利的缘由
办理专利事务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它涉及法律、经济、科学技术及科技文献等多方面的知识;如果申请人不熟悉专利的法律规定及怎样申请专利,就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甚至可能会丧失了原本应该得到的权利,造成不应有的却无法挽回的损失;而且在发生专利纠纷时,这些纠纷一般都涉及到大量的专业技术,一般司法人员往往都感到很棘手;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通过专利代理;所以,在这些时候,专利代理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
8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好处
(1)专利代理机构清楚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能够保证申请书语言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在需要的时候,能够通过专业的法律行为切实地为被代理人谋取利益。
(2)有利于提高专利审查机关的工作效率;
(3)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
(4)有利于开展技术贸易和后续事宜;
(5)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通过专利代理。
83、找专业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优势
不否认申请人(研发人员)在正常情况下对自己的产品是了解最深刻的,但是,对于同一领域的科研创新程度,对于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要求都是非专业的。而对于专利申请前的“查新”步骤,对于专利申请的通过率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自行申请可能导致权利要求保护不到位,甚至是专利申请失败。所以专业的事请交给专业的人,专利申请,请交给专利代理机构。
84、代理机构资质查询
当前的专利代理行业中,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和知识产权(商标)代理公司很多都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被称之为黑代理,要想区分其是否属于正规的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网站上查询,有专门的专利代理信息页。
85、专利情报
指通过对专利文献的研究,及时把握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根据政府的发展目标,提供研究报告,为上级部门在政策制定、规划发展、行业定位中提供参考意见。
86、专利情报的作用
(1)避免重复,提高科研起点;
(2)无偿使用外国技术、失效的中国专利;
(3)在技术贸易、产品出口中摸清对方底牌;
(4)了解竞争对手科研、市场动向;
(5)反击专利纠纷中的原告。
87、专利预警
指通过对数据和市场的分析,了解竞争对手在做什么,把可能遇到的专利相关的风险和对策及时告知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业内企业;同时发布专利权被侵害的信息,建议行业组织和业内企业采取应对措施的机制。
88、专利预警的作用
专利预警分析便于对技术发展趋势、申请人状况、专利保护地域等专利战略要素进行分析,使企业对所在行业领域内的各种发展趋势、竞争态势有一个综合了解,更加全面、有效地利用专利制定战略。
89、如何进行专利预警?
(1)信息的检测和采集;(2)数据分析;
(3)专利预警信息发布;(4)专利预警信息反馈。
90、专利检索的定义
专利检索是指根据一项或数项特征,从大量的专利文献或专利数据库中挑选符合某一特定要求的文献或信息的过程。通常指所属领域技术人员,通过阅读现有专利文献,准确、迅速地了解所属领域最新技术,了解技术发展前瞻。
91、专利检索的作用
(1)利用专利检索信息指导研发;
(2)利用专利检索信息进行专利申请;
(3)利用专利检索信息避免或应对侵权纠纷;
(4)利用专利检索信息为企业发展提供参考。
92、专利挖掘的定义
专利挖掘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在科研或生产过程中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剖析、整理、拆分和筛选出可以申请专利的创新点。
93、专利布局的定义
专利布局是指企业综合生产、市场和法律等各方面因素,对专利进行有机结合,构建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形成对企业有利的专利格局。
94、专利挖掘和布局的意义
(1)掌握有价值技术要点:企业进行深入的专利挖掘可以全面掌握具有专利申请价值的技术要点及关联技术,将技术成果专利化,以全面、充分和高效的保证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使企业产品在市场上具有独占性的竞争优势。
(2)获得经济利益:企业掌握所属行业的核心技术并尽可能多地获得专利权,可以通过专利转让或者实施许可获得经济收益。
(3)减少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实施专利整体布局地战略方针,利用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结合的方式,形成严密的专利网,避免出现专利保护漏洞,减少知识产权纠纷问题。
95、专利申请及专利权的误区
误区一、授权了的专利就是好专利;
误区二、申请过程中,没有无需审查意见答复、直接授权的专利就是好专利。
好专利不是以专利授权与否为标准,好的专利申请代理也不是以有无审查意见答复及答复次数来判断。专利的价值由其本身属性决定,即外观设计权利以其图片或照片所表现的设计要点为限;实用新型和发明以权利要求的保护为限,权利要求的质量和稳定性决定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