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方伪造签名替她“认罪”,公司却悄悄注销——13万元罚款,最后只能加盟商一个人扛。
“麒麟大口茶” 2017年诞生于云南保山,凭借特色单品迅速走红。品牌创始人林森提前布局知识产权,核心注册第30类(茶饮料、咖啡饮料)“麒麟大口”商标,覆盖核心饮品品类,同时通过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方式,系统性打击山寨仿冒品牌,累计推动近400家侵权门店关闭或整改,是云南本土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的标杆案例。
2023年4月,文成莲与云南宇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宇辰餐饮”)签约,加盟其旗下“凌麒麟大口茶”品牌,按照总部要求装修门头、统一物料、缴纳加盟费,一切看似正规。
然而,她并不知道:总部持有的“凌麒麟大口”商标,与前述“麒麟大口”商标高度近似,且核定类别不同——一个在第32类(饮料),一个在第30类(茶饮料)。法律上存在跨类使用的侵权争议。
2024年,“麒麟大口茶”宇辰餐饮加盟商文成莲告上法庭。更荒谬的事情发生了:宇辰餐饮工作人员竟然伪造了文成莲的签名,代替她参与诉讼并达成调解,与原告达成民事调解书,约定被告停止使用与“麒麟大口”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文成莲对此完全不知情。
直到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这份虚假调解书,对她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31,139.78元。
品牌授权方呢?早在2024年8月就已悄悄注销公司。行政处罚找不到授权方,民事追偿也无主体可追。13万元罚款,最终全部落在加盟商一人头上。
虽然文成莲申请司法鉴定证实签名系伪造,法院后来撤销了虚假调解书,但行政处罚仍未撤销。她正在上诉,而授权方早已“金蝉脱壳”。
案情很简单,教训却非常深刻!
品牌方宇辰餐饮:明知商标近似侵权,仍对外招商加盟,收取加盟费后,通过伪造签名、提前注销等方式规避责任;
加盟商文成莲:无知识产权审核能力,依赖品牌方“正规授权”承诺,被动成为侵权主体和罚款承担者;
宇辰餐饮公司注销后,法人主体灭失,加盟商无法向品牌方追偿,最终“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给加盟商的几条建议
1、加盟前,必须查商标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查询品牌方持有的商标:注册了哪些类别?是否覆盖你实际经营的商品/服务?有无异议、无效宣告、撤销记录?
特别警惕“跨类别授权”:如果品牌方的商标在第32类(饮料),却让你开茶饮店(第30类),侵权风险极高。
2、加盟合同明确“侵权责任”,隔离风险
加盟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约定“授权方保证其拥有的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合法有效,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因因品牌方商标侵权导致加盟商损失,由品牌方全额赔偿,并双倍返还加盟费。”
3、保留授权方提供的所有物料、设计文件、通知
合同、付款凭证、物料交接记录、沟通记录等,全程留存,一旦发生侵权争议,这些关键证据可以证明你只是按总部要求使用,争取减轻或免除责任。
4、合规尽调是必修课
很多加盟商把全部信任交给品牌方,认为自己只管卖货。但法律上,你才是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监管部门第一个找的就是你。部分资料&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不妥,请公众号后台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