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民办校卸下 “清华园” 名头
然而,近段时间,多地一批民办学校纷纷卸下 “清华园” 这块招牌。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一所民办学校对外宣布,学校由 “某某清华园学校” 正式更名为 “某某实验学校”。
这并非个例,在山东、河南多个县市,不少民办学校同步启动更名工作。有的 “某某清华园学校” 改为 “某某菁华园学校”,还有的更名为 “某某志远学校”,陆续从校名、公众号、校园标识中剔除容易和清华产生关联的字样。
通过梳理各校公告不难发现,更名背后有着清晰的法律逻辑:这些学校承认,在校名字号、线上宣传、线下场地中使用 “清华园” 标识,容易让家长和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涉嫌侵犯清华大学的注册商标权益,而学校本身,和清华大学及其关联主体没有任何合作与隶属关系。
名校商标不能借用
民办学校 “傍名校”,是教育市场里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一些办学主体心存侥幸,觉得不必谎称和名校有合作,只要名称近似,就能利用名校光环吸引生源,在择校竞争里获得额外优势。
此前已有多起司法判例,有教育集团因突出使用 “清华” 相关标识,被法院认定侵害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承担数百万元赔偿。判决早已划定清晰红线,但仍有机构抱着 “未必会被追责” 的心态持续蹭热度。
办学实力才是最好招牌
值得反思的是,这类侵权行为的发现、制止,很多时候都要依靠高校主动起诉维权,纠错成本大多由权利人、被误导的家长承担。
“清华” 不是公用词语,名校商标更不是可以随意借用的引流工具。商标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擅自使用、近似使用造成公众混淆,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办学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一个听起来响亮的名字,而是稳定的师资、规范的管理、扎实的教学质量。(部分资料&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不妥,请公众号后台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