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不愧是精明的商人,他在短暂地蹲在演讲台下之后,迅速做出三个判断:

1.我受伤了!我脸上有血!

2.我没有受致命伤害,我死不了!

3.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show time!

于是,他不顾特勤人员阻拦,振臂高呼:“Fight!战斗!”

一幅历史性的名场面诞生了,这张照片绝杀,就是历史性瞬间!

不过我更佩服的是中国速度,义乌已经批量出售懂王T恤衫了,没有人比义乌懂热点。

就在这张照片刷爆网络的时候,义乌的电商商家们下手太快了。短短几个小时内,印有特朗普这张照片的T恤、杯子、手机壳等周边产品已经出现在各大电商平台上。


该照片是否构成作品

该照片看似随手一拍,但构图角度抓拍的很有“技术”:

特朗普背对着蓝天,

四名特工贴身环绕,

美国国旗飘浮上方,

特朗普在振臂高呼。

显然,该照片是摄影师借助数码相机、利用光线条件等记录的客观景象创作而成。

摄影师从取图的画面、摄影的角度、画面的亮度、局部的光线等方面都凝聚了他的独创性劳动,构成作品毋庸置疑。

什么作品?摄影作品。

是否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首先,《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尼尔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版权公约,1886年9月9日制定于瑞士伯尔尼。

《伯尼尔公约》的核心是规定任何一成员国公民的作者,或者在任何一成员国首次发表其作品的作者,其作品在其他成员国应受到保护,此种保护应与各国给予本国国民的作品的保护相同。

其次,1988年11月16日,美国成为《伯尼尔公约》的缔约国。

再次,1992年10月15日,中国成为《伯尼尔公约》的缔约国。

最后,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2款: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因此,摄影师 Evan Vucci拍摄的特朗普遇刺照片: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延伸

特朗普原本是一个商人,其特立独行的性格加上总统竞选和任职经历,使其成为一位“自带流量”的名人。想将其名字注册为商标的,大有人在,特别是2016前后当他首次参加总统竞选时,可以说引起商标抢注潮。可成功者寥寥,大部分申请都被驳回,除非在特朗普尚未成为名人时。根据我国《商标法》,申请注册的商标里,未经过名人同意,将含有与名人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商标,可能被视为侵犯名人姓名权。

事实上,与之有关的商标,大多由特朗普相关公司成功申请,与之无关的国人申请者基本都被驳回。由此也可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一视同仁。

下面是与“特朗普”有关的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7月7日),第1列为申请类别(各类别商标的经营范围如上图所示),第2列为申请日期,第3列为申请商标图文,第4列为申请人。被驳回、被撤销、未续展等造成商标权利失效,均以“✕”表示,只有有效商标才标注为“Ⓡ”。对每枚有效商标,还在类别下加注了被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