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渝两江管发〔2025〕16号)的规定,我局决定启动2025年第三批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进行申报。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两江新区2025年第三批知识产权资助奖励

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重庆两江新区以下区域(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 8 个街道,

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龙兴镇、石船镇、水土街道、复兴街道 7 个建制镇街,以及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依法经营或设立知识产权工作站点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二)所涉资助奖励事项符合《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渝两江管发〔2025〕16号)的规定。

二、申报项目

(一)专利密集型产品资助

1.获奖时间

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或备案认定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

(1)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法人及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

(4)有关证明材料(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或备案认定相关证书等)。

(二)知识产权保护站点验收及申报资助

1.站点获批建设时间

站点获批建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9月31日。

2.验收材料

证明该项目符合《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站点的通知》(渝两江市监发〔2025〕38号)中有关项目任务的要求。

3.申报材料

(1)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法人及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

(4)有关证明材料(主管部门批复建设的相关文件材料、站点工作情况简述材料及各项佐证材料等)。

(三)知识产权运营站点验收及申报资助

1.站点获批建设时间

站点获批建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9月31日。

2.验收材料

证明该项目符合《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站点的通知》(渝两江市监发〔2025〕38号)中有关项目任务的要求。

3.申报材料

(1)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法人及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

(4)有关证明材料(主管部门批复建设的相关文件材料、站点工作情况简述材料及各项佐证材料等)。

(四)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指导站验收及申报资助

1.站点获批建设时间

站点获批建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9月31日。

2.验收材料

证明该项目符合《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保护运营站点的通知》(渝两江市监发〔2025〕38号)中有关项目任务的要求。

3.申报材料

(1)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3)法人及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证书);

(4)有关证明材料(主管部门批复建设的相关文件材料、站点工作情况简述材料及各项佐证材料等)。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四、申报方式

申报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的单位需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纸件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材料(纸件材料彩色扫描件),将纸件材料报送至两江新区政务中心103商标受理咨询窗口(重庆市江北区远航大道88号海尔路水港综合服务大楼),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务必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提交申报材料或者补正材料的,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提交的材料需真实可靠,不得重复、虚假申报,对弄虚作假、恶意套取专项资助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请申报人及时关注两江新区管委会官网有关公示信息。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提请新区市场监管局核实处理。

六、办理流程

(一)申报。

(二)初审。市场监管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资料;需补正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

(三)评审。市场监管局综合申请材料及实际工作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四)资金拨付。审核通过的,拨付对应资助奖励资金。

七、声明

本指南由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