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独角兽

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

发掘和培育力度

近日

市经济信息委发布通知

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

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申报

申报条件
申报成为重庆市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应在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01非外资控股企业,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
02属于国家鼓励的新兴产业(具体参照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03守法经营,最近四年内没有严重失信违规和经营异常情况。
独角兽企业申报成为独角兽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成立年限不超过10年(2015年后成立,且自成立到获得最后一轮融资时间不超过120个月);

(二)获得过专业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三)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根据需要可按融资完成当年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或其他国家货币单位,下同),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0万美元。

潜在独角兽企业

申报成为潜在独角兽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成立年限不超过9年(2016年之后成立,且自成立到获得最后一轮融资时间不超过108个月);

(二)获得过专业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

(三)成立5年之内的(2020年之后成立,且自成立到获得最后一轮融资时间不超过60个月),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500万美元;成立5—9年的,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且累计融资额超过(含)2500万美元。

瞪羚企业

申报成为瞪羚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近三年(2023—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R&D)均达到3%,且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

(二)起始年(2022年,下同)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2025年营业收入除以2022年营业收入,结果开三次方,减1后乘以100%),下同〕超过(含)30%,且上年度正增长;或起始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含)20%,且上年度正增长;或起始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含)15%,且上年度正增长。

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企业自主填写《重庆市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资料(纸质件胶装一式两份,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并刻光盘)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区县经信部门。(二)区县初审汇总。各区县经信部门牵头组织,对申报企业的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审核推荐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4月28日(星期二)前正式行文,连同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和电子扫描件报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区县自行备份留存企业申报资料。

(三)市级组织评审。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汇总情况,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2026年度重庆市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