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中欧PCT国际单位试点项目以人民币代收欧洲专利国际检索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自2024年12月1日起,中欧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欧洲专利局收取国际检索费。

《江苏省第三方测评合规指引》12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第三方测评活动,制止虚假不实测评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江苏省第三方测评合规指引》。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第三方测评合规指引,弥补了规范第三方测评活动的制度空白。其中明确: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谎称取得专利权;不得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或者提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服务,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

指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有很多破题和创新性规定,重点是对《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行落实细化,发挥好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福建省公平竞争的法治基础,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发生,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公正、透明。

《四川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施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3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四川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办法(试行)》,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登记办法明确登记对象为依法收集、经过一定算法加工、面向具体场景、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详细规定了登记原则、登记程序、登记证书运用、部门协同等方面的内容。登记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四川省数据基础制度,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促进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二年。

12月8日起!《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施行

为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并实现数据价值,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数据局联合发布《上海市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存证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的定义、适用范围、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等,并明确了登记审查、不予登记情形及异议程序等内容。新规自2024年12月8日起施行,旨在为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的登记提供法律保障,并推动数据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12月1日起!《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施行
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全国首部直接以“商业秘密”命名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温州民营经济特色立法集群的又一重要构成。

《规定》共14条,明确了管理体制、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社会共治等方面内容,为企业商业秘密“上锁”。相对于其他技术秘密保护地方立法,该《规定》除了涵盖技术信息,还涵盖经营信息,如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对现行立法体系起到有效补充作用。

12月1日起施行!山东出台法规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

12月1日,《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20条,紧扣立法功能定位,围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从产业布局、发展方向、实施路径和要素保障等方面进行经验总结和前瞻性制度设计。

《条例》提出,强化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制造业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保护和运用,加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效和产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