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公司,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重庆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条件标准
(一)在重庆市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


申报和复核方式
(一)申报企业应为已公告的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常年开放申报,每半年公告一次)。

(二)本次复核企业为我市2022年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2),非名单内的企业请勿申请复核。

(三)申报和复核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并打包上传佐证材料(附件3),企业需先在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申报企业选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复核企业选择“企业复核”模块。

有关要求
(一)申报和复核时间。企业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前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审核报送。
1.申报和复核企业需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盖章后的申请书及佐证资料,扫描为1个PDF文件并以公司全称命名),无需报送纸质版。
2.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一是通知2022年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附件2)进行复核;二是通知已公告的重庆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三是通知有效期内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在申报平台通过“企业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4年底有关数据,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三)企业务必保证信息和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

系统咨询电话:
023—67044438,010—87901013,010—87901032;

市经济信息委联系电话:
023—63895423,023—63895416,023—63895446;

区经济信息委联系电话:
023—66222364,023—66218267。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应参加复核企业名单

3.佐证材料清单(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