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的通知》(荣经信发〔2022〕1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就2025年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紧扣全区“2335”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支持企业创建研发平台、“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等项目。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

三、申报范围

认定类项目,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相关认定。投资补助类项目,实施工期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

四、申报项目注意事项

1. 根据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以及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要求,《重庆市荣昌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中的第3条、第4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8条、第19条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2. 各类项目所需申报资料详见《荣昌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条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原则上认定奖励类项目仅提供政策申报表(申报表以附件2为准)。

3. 第2条“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中,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视为同一个平台,不重复补助。

4.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原则上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个;其他单户企业或个人原则上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请各企业根据申报资料要求按顺序提供资料并加盖单位鲜章,将纸质件一式一份和申报资料pdf扫描件一并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A406、A4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