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大连街头偶然发现一家“全李酒店”,起初以为是“季”字上一撇被大风吹掉,打开地图软件后发现,确实名为“全李酒店”。

媒体核实后得知,该地址原本确实是华住集团旗下的“全季酒店”加盟店,合同到期后原加盟商选择自主经营并更名。工作人员透露,过几天将重新装修并加盟华住集团旗下其他品牌。
这看似是过渡期的权宜之计,但其中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也是众多企业合作时容易遗漏的细节。

《商标法》判断商标侵权的核心标准是:
“是否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全李”和“全季”招牌仅差一撇,装修风格原样保留,消费者难以分辨。
华住集团客服也已明确回应:
该地址目前并非旗下品牌酒店,也不存在“全李”品牌。
法律上的侵权认定,不要求店家主观故意,只要客观上存在混淆的可能性,风险就已构成。
除商标侵权外,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样适用。该法将“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列为混淆行为。
合作期内使用授权标识合法合规,但合作终止后继续保留近似标识,“图省事”难以成为免责的理由。
类似的“高仿”品牌还有“金季酒店”“桠朵酒店”等。

合作到期后的品牌清理,不只是换一块招牌。店内装潢、员工服饰、预订平台信息、线上平台展示内容,涉及原品牌标识的环节,都应在过渡期内完成清理。即使短期内即将加盟同集团其他品牌,“空窗期”也必须与原品牌保持明确区分。
对品牌方而言,授权管理不能重“签约”轻“退出”。建立清晰的合作终止核查机制,对市场上残留的近似标识主动监测、及时清理,是品牌资产保护的必要一环。(部分资料&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不妥,请后台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